根据工作需要九江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工作需要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护士 | 30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护理学、护理、助产 | 25周岁及以下取得护士资格证。 |
备注要求参加高考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报考人员除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的要求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及以下1998年6月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将在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800-6月13日1730止法定工作日。
报名地点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九江市甘棠南路61号
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且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一寸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2张
5.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登记表》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四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为《三基三严》主要考核护理基础理论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
五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3.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
4.当出现两个及以上面试考场时为力求考生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终得分使用“修正系数法”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入围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
2.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卫健委备案。
九聘用待遇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有关事项
1.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2.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医院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3.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六、咨询电话
0792-839317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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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