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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西九江市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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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充实和优化后勤财务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备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财政)管理专业,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含)会计职称,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在上述要求基础上,本科学历、有会计工作岗位经验、中级会计职称以及军队复转人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贷;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队伍财务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 2022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财务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792-4219613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职称证件、毕业证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及时收到有关事宜的通知。

4、资格审查。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人员,依据档案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全面查验、查实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证明等资料。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用。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会计基础、会计实务和经济法(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为重点)知识为主,满分100分,其中会计基础知识占40%,会计实务占50%,经济法占1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百分制评分。

(三)政审

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政审,由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政审和面试成绩情况,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消防救援大队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形成的人员空缺,依据面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按上述规定进行体检和政审。

(五)公示与审批聘用

按照招聘方案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于8月中旬前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和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自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起开始,共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正式录用后工资每月不低于3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具备中级会计师资格的每月不低于4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工资中500元为考评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评情况按比例发放,同时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根据工龄情况工资按60元/年递增,工作突出予以发放奖励工资(按合同制消防员奖励工资标准发放)。单位提供午休住宿,提供工作餐,并统一提供工作制服。实行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休息,上班期间服从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军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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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报名申请表

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6日

原标题: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公告20220728

文章来源:http://www.ruichang.gov.cn/ywzx/gggs/202207/t20220728_5567527.html

江西招警考试信息提醒您:2022年赣州市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1人公告已发布,更多江西招警考试信息请关注江西中公教育,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消防员(含消防车驾驶员)1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

2、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消防车驾驶员,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身高162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必须持有驾驶证b2证及b2证以上,且驾驶技术娴熟者优先。

3、专职消防员具有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无不良嗜好,无不良的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无酒驾或醉驾历史;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以及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电脑软件操作、广告制作、稿件编辑、摄影等专业技能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和委托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新人民医院对面),联系人:李燊(站长),电话:18870113899(微信lis3654),钟石育(副站长),电话:18322908812(微信同号)。

3、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职消防员测试项目:100米跑、1500米跑、单(双)杠、俯卧撑、仰卧起坐;

各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则按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则划定最低合格线,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者列入体检、政审对象。

(四)体检、政审和集训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及要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①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

②无传染病,肝功能无异常。

(3)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并参加集训。

3、集训。由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组织集训,集训时间为2个月(即试用期),集训地点为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集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上犹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及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集训期间有自动放弃或提出退出的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

四、待遇和保障

1、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统一发放服(被)装,包食宿。试用期满后薪资待遇为3700元(基本工资)+800元(高危)+相应岗位补贴,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依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作要求

1、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工作期间需24小时驻队值班执勤,要求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等指挥调度。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消防法》、《赣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聘用关系,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每月体能及技能考核机制,对考核不达标者,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执行。

2、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其月基本工资与考核考勤挂钩,日常管理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在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4、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各乡镇执勤力量对专职消防员进行岗位调整。

本公告由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26日

原标题: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you.gov.cn/syxrmzfw/c103854/202207/8bc91baa6f8c45c48676c31df6128260.shtml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名,男性,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主要岗位为消防驾驶员、消防战斗员、消防通信员(其中驾驶员3人,灭火战斗员和通信员共8人,通信员在应招人员中选取,不单独进行招聘,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功底、能熟悉操作办公软件者,可视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过受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岁周岁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b2以上驾驶证,38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持有a2以上驾驶员可放宽至43岁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综合素质好,熟悉瑞昌市道路,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 — 2022年8月15日(工作时间8:00—18:00)。

2、报名地点:瑞昌市湓城东路18号,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湓城路消防救援站二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及其各式复印件一份,附件1表(需张贴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提供退伍证和复印件一份;(2)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银行征信记录;(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核

消防救援大队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统一进行初核,资格审核中,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消防救援大队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考核。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瑞昌市第一中学。

3、测试项目:

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4、成绩评定: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评分标准见附件2。

5、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位同分人员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

3、体检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4、体检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培训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前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要求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进行培训考核,考核通过的按要求正式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标准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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